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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信号延续 多领域反垄断利剑高悬
2021-12-15 返回列表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正式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监管部门频频开出反垄断“顶格”罚单……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反垄断工作“大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重头戏不断,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业内专家表示,2022年强监管信号延续,反垄断监管框架有望更完善,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利剑高悬,监管执法将进一步加强,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规范健康发展营造更良好的竞争环境。
 
  反垄断“大年”成效斐然
 
  12月7日,《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正式对外发布。正面回应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领域的业态和竞争行为。这是我国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的缩影。
 
  “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反垄断”成为高频词。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反垄断工作“大年”。
 
  这一年,中央频频释放强化反垄断信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强调“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
 
  这一年,反垄断体制机制建设取得巨大突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提升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反垄断监管迎来新格局。11月22日,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结束征求意见。这是施行13年的反垄断法首次“大修”,在鼓励创新和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同时,回应了数字经济发展提出的新挑战。
 
  “2021年我国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取得了顶层设计、制度建设、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成效,是我国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历史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认为,随着反垄断执法力量的加强,可以预期2022年反垄断执法将更加常态化、更具专业性,从而更好地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监管执法连落“重锤”
 
  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氯解磷定原料药、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行为,罚没款超过658万元;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向居民用户收取高额采暖增容费、在非居民用户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上,收取不公平高价,被处罚没款共计4044万元……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数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医药领域、能源领域等。
 
  1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除多家互联网领域企业被罚外,银行、保险、化工公司也出现在处罚名单中。
 
  2021年,反垄断连落“重锤”,相关处罚案件和处罚规模大幅上行。据统计,截至11月20日,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经营者集中等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大幅上行至110件,远高于过去5年的平均25件左右;相关行政处罚规模大幅上行至228亿元左右,远高于过去5年的平均4亿元左右。
 
  除平台经济外,民生领域尤受关注。近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强调要持续加大原料药领域执法力度。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意见,提出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防范资本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无序扩张,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除了立法层面出台多部指南外,在执法和司法层面也均有亮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原料药、平台经济领域以及应申报未申报的垄断行为执法,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多个典型案例的公布,有力保护了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营造更良好竞争环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持续释放反垄断强监管信号。在业内看来,2022年,新的反垄断法有望出台,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将进一步加强。
 
  张晨颖表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从政府角度,要求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所有竞争主体;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是从市场规则角度,强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规则;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是从监管手段角度,明确公正监管是实现公平竞争的保障。
 
  “设置‘红绿灯’是为了明确划清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在经营者的视角,合法的可为,非法的必须停止;在监管者的视角,要依法监管,非法的经营行为必须禁止。这里的‘法’就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张晨颖说。
 
  黄勇认为,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探索重点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政策的法治方案。一方面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监管、执法、合规、竞争文化培育的体制机制建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近日透露,下一步将推动加快修订反垄断法,适时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持续完善配套立法,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等。持续规范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新的反垄断法有望出台,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更重要作用。我国已在平台、算法、数据领域出台一系列规则,有些规则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此外,明年将对资本无序发展的重点企业施以更多的义务规定。聚焦重点行业的反垄断大案要案数量或进一步增加。”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钦昱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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